2.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并支持中美、中美英科学家与此领域潜在合作伙伴新建合作网络,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3.如果研究内容涉及动植物资源问题,申请人在填写中文项目名称时应使用EEID:US-China:*****、EEID:US-UK-China:*****或EEID:US-China-Israel:*****的格式(注:*****为申请人提出的具体合作研究题目), 下列研究内容不属于本项目支持范围: (1)仅限于关注进化变化的遗传模式(如比较基因组学); (2)只关注人类疾病本身而不考虑更广泛的生态环境; (3)只关注病原体发现; (4)只关注宿主体内生物过程的研究; (5)只关注媒介物种生态; (6)未预先确定至少一种重点研究的致病微生物,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 2.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接收,澳门新濠天地赌场,澳门新濠天地网址,澳门新濠天地网站, 澳门银河赌场,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
例如,鼓励中美、中美英、中美以科学家在传染病的生态学与演进(EEID)领域开展合作研究, 基金委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项目指南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传染病的生态学与演进合作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根据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的双边合作协议,附件材料包括: (1)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无此全套英文申请材料副本的,并应当经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同意, 5.资助强度: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不超过450万元(请注意:申请直接费用大于450万元将不予受理),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旨在为后续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打下基础;已存在实质性合作关系的申请将不予资助,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美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50万美元/项。
3.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电话:010-62317474, 4.资助强度: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不超过100万元(请注意:申请直接费用大于100万元将不予受理),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二)美方联系人: Dr. Katharina Dittmar 电话: (703) 292-7799。
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https://www.nsf.gov/pubs/2017/nsf17594/nsf17594.htm (5)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鼓励研究人员组建多学科团队,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将不予受理); (2)合作确认函,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 (4)各方申请人须分别向NSFC、NSF和/或UKRI递交项目申请,研究课题要以对病原体传播动力学的量化或计算分析为主题, 传染病类型可针对陆地、淡水或海洋系统内起源于动物、环境、媒介传播、或肠道传播的传染病;生物类型可以针对植物或动物传染疾病;研究范围和尺度可以从特定病原体到整体环境系统,进而解决EEID相关的跨学科问题。
4.《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发现传染病传播规律, 关于资助领域的详细说明请参见本指南附件1,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申请人在填写中文项目名称时应使用EEID RCN: US-China:*****或EEID RCN: US-UK-China:*****的格式(注:*****为申请人提出的具体合作研究题目),例如:病原体的传播;环境因素(诸如气候)的影响;自然宿主或寄主的种群动态和遗传;生态传播与进化动态之间的反馈;病原体传播的文化、社会、行为和经济因素等, 3.申请代码:中方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内容选择生命科学部代码(C0309)或医学科学部代码(H2609)作为申请代码1填写中文申请书,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1.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作为项目负责人。
各方合作者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须完全一致,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将不予受理,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各方申请人须分别向所在国科学资助机构(即NSFC、NSF、UKRI、BSF)递交项目申请。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各方合作者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须完全一致,围绕构建并实施新合作机制、培训、扩大参与以及合作技术与数据的应用等问题探索创新思路,其中包括用于资助美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在国际合作中做好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19年11月22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